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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 来源: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20-07-02     人气: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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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安徽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安徽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0〕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30号)精神,制定本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0年国家下达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下称“特岗计划”)3000名,实施范围为:池州市石台县,蚌埠市怀远县,宿州市砀山县、灵璧县、泗县、埇桥区、萧县,安庆市潜山市、望江县、太湖县、岳西县,淮南市寿县,六安市裕安区、金安区、金寨县、舒城县、霍邱县、叶集区,亳州市谯城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阜阳市颍东区、颍上县、颍州区、界首市、颍泉区,宿松县等28个国家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大别山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安徽省2020年“特岗计划”分县区分学科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师范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教育事业。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学业成绩(或工作实绩)优良。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

    4.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5.教师资格证有关要求: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资格复审时能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

    (3)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适用“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并被录用的考生,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须提供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可以报名参加特岗教师公开招聘,但应当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7.对湖北籍和湖北省高校毕业生报考我省特岗教师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宣传动员

    省有关部门和相关设岗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各有关高校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动员和发布信息,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和招聘对象、条件、办法及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生可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查询,也可通过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教师招聘专场)网站(https://job.ncss.cn/student/jobfair/fairdetails.html?fairId=SUqQtEyjZz7PChehx5pfat)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tg.ahzsks.cn,下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9日8:00-7月13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要求,真实、完整地录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

    (2)报考人员承诺报名所填内容真实有效,遵守考试纪律,否则将被取消资格。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县(市、区)的一个招聘岗位。

    (三)网上资格审查

    1.7月9日8:00-7月13日18:00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7月14日17:30前审查结束。报考人员在7月14日17:30前登录“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14日17:30前改报。

    2.各设岗县(市、区)资格审查工作完成后,同一岗位招聘人数4人及以下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学科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2: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达到5人(含5人)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3.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岗位计划,于7月19日前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公布,报考该岗位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20日8:00-12:00进行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岗位的报考人员,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应于7月20日16:00前完成资格审查。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19日8:00-8月21日18:00直接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组织考试与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小学科学、道德与法治;其他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科目命题。每科目试题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40分、学科专业知识6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2)笔试时间:8月22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点设在各设岗市(报考宿松县岗位的考生在安庆市参加考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各设岗市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下实施。

    8月31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查询。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拟参加面试人选以设岗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按学科岗位计划数确定。计划数为10个及以下的按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11-20个的按计划数的1:1.8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21-30个的按计划数的1:1.6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31个及以上的按计划数的1:1.5的比例确定,出现小数的整数位加一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9月3日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向社会公布。资格复审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公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被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员须在申报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

    (2)拟参加面试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笔试准考证、《2020年特岗教师报名表》(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原件等材料。其中:

    ①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②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考生,提供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③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还须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⑤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⑥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如无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还须提供本人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选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报省教育厅确定。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资格复审合格拟面试人员”一栏,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5)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9月6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并于9月7日12:00前从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导出《安徽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花名册》(附件2)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省教育厅于9月8日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统一公布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3.面试

    (1)面试工作在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监督下,由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面试试题由各设岗市统一命制。面试方案由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报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宿松县面试方案报安庆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由宿松县组织实施)。

    (2)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于9月12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设岗县(市、区)公布,报考人员可在报考的设岗县(市、区)相关网站查询。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到各设岗县(市、区)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分学段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于9月15日前在各设岗县(市、区)相关网站发布,并将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一栏,以便生成岗位空缺数。

    (五)征集志愿

    各设岗县(市、区)在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内,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初步拟定体检、考察对象后,若仍有岗位空缺的,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志愿征集。征集志愿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公告。

    (六)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各递补一次)。

    (七)确定人选

    各设岗县(市、区)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建议名单,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聘用人员”一栏,并从系统导出《安徽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拟聘人员花名册》(附件3),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共同审定。审核确定后的拟聘特岗教师名单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公示5天。

    (八)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协议书(样本)》(附件4),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对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上岗任教

    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前,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公布设岗学校;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方式安排到设岗学校。

    六、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规范操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师资处 赵淼  

    联系电话:0551-62822080

    电子邮箱:sfc@ahedu.gov.cn

    省人社厅事业处 陈吉祥 

    联系电话:0551- 62663783

    附件:1.安徽省2020年“特岗计划”分县区分学科岗位计划表

    2.安徽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花名册

    3.安徽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拟聘人员花名册

    4.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协议书(样本) 

    5.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人事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1:安徽省2020年“特岗计划”分县区分学科岗位计划表.xls附件2-4.doc附件5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人事部门联系方式汇总(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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