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发布《安徽省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建设标准(试行)》,按照“标准”,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要以培养“高精尖缺”技术技能人才为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实现高定位的培养目标。专业在安徽本地就业率需达80%以上,市属院校在本市区域内就业率达40%以上或省内就业率达80%以上。
“标准”从高职专业定位与特色、产教融合与培养模式、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与资源等9个方面作了规定。
在专业定位与特色上,“标准”要求高职专业定位准确,科学合理,与地方主导产业吻合。专业在学院和省内专业规划中处于重点支持地位。以培养“高精尖缺”技术技能人才为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实现高定位的培养目标。专业特色鲜明,专业发展对接行业优势明显,对区域支柱产业和社会发展急需人才的培养贡献度大,能服务区域经济转型、产业升级需求。专业在安徽本地就业率达80%以上(市属院校在本市区域内就业率达40%以上或省内就业率达80%以上)。专业招生规模排名在全省同类专业中名列前三分之一。
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标准”要求,专业教学团队有省部级以上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生师比小于18:1。40岁以下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90%以上。专任专业教师中,高级职称比例30%以上。校外兼职教师素质优良,高级职称比例30%以上。专任专业课教师每5年在行业企业实践累计半年以上,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双师型”教师比例85%(财经、政法、体育、艺术院校75%;师范、医学院校达70%)以上。“双师型”教师与学生比例达1:20。企业一线兼职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50%以上。有专业技能大师工作室。
专业规模与投入方面,“标准”提出,专业保持一定的招生规模,生源质量较好。连续招生5年以上;在校生人数300人以上;近三年第一志愿报考率95%以上,报到率90%以上。学生初次就业率95%以上;就业对口率、就业质量、起薪点在学校各专业中排名前列。
省教育厅强调,“标准”是高职院校创建高水平大学和特色高水平专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各高职院校要紧密结合国家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的推进实施,建立健全质量保障和评价体系,不断完善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机制。